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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规范(均为法定工作日)

(1).居民个人客户:

用水登记完成现场勘测完成设计编制完成预算用邮件或者电话通知客户缴款用户缴款后安排施工

(2).单位客户:

单位客户用水在符合供水条件的基础上,请准备好如下资料:用地红线图、平面布置图、地形图、申请用水量、管线综合图、道路横断面图、道路纵断面图,再进行用水申请。
    用水登记完成现场勘测水表检定后完成设计(需办管线红线等手续的,从客户办好红线等手续之日算起)并通知客户缴纳设计费客户缴纳设计费后审批完毕编制完成预算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客户缴款用户缴款后安排施工

对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给水工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限定完成时限,实行特事特办。

您如果发现以下情况,请及时与长沙市供水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24小时咨询或报漏服务热线电话:5133333

  • ①.城市供水管道、闸门、消防漏水;
  • ②.闸门井盖缺损;
  • ③.不明原因的缺水现象。

(3).管道抢修服务承诺时限:

  • ①.直径DN300mm以下管道24小时内修复;
  • ②.直径DN300mm~600mm(含DN300mm)管道48小时内修复;
  • ③.直径DN600(含DN600mm)以上管道64小时内修复。
  • 公司设立管道抢修“110”社会联动处警小分队,24小时为您服务,处理重大紧急的管道破裂问题。

(4).水费抄收服务承诺时限:

  • ①.直径DN50mm(含DN50)以上水表按月抄收;
  • ②.直径DN50以下水表分单、双月抄收;
  • ③.每月1~30日为抄表时间,8~次月7日为收费时间。

2.违诺责任及处罚

公司对违反社会服务承诺时限及服务规范的,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如下处罚:

(1)批评教育。初次违反并且情节较轻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经济处罚。再次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款100—1000元。

(3)通报批评。再次违反且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者,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再在全司进行通报批评。

(4)待岗查处。教育不改者,待岗察看,直至作出相应处理。

3.投诉处理及监督电话

供水行业的设计、安装、维修、抄收外勤服务人员一律规范作业,收费员出示工牌收费。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请拨打我公司投诉电话:51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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